以色列对国际司法的蔑视及其对世界秩序的影响

观察员和国际法专家一致认为,巴勒斯坦问题是国际法律体系面临的最艰巨的挑战 (法国媒体)

国际法院在今年7月19日发表了题为《以色列在巴勒斯坦被占领土和东耶路撒冷的政策及做法的法律后果》的咨询意见,认为以色列对巴勒斯坦领土的占领和吞并是非法的,而且其针对巴勒斯坦人的法律和政策属于种族歧视。

此前,国际刑事法院检察官已于5月20日宣布要求对以色列实体的部分高级官员发出逮捕令,罪名是涉嫌在加沙战争中犯下种族灭绝罪和反人类罪。

内塔尼亚胡称国际法院最近发布的咨询意见是错误且虚假的

这并不是以色列实体第一次面临国际司法裁决,但它却系统性地蓄意表现出对国际法所有原则和国际司法机构针对其作出的裁决的漠视。以色列总理还称国际法院最近发布的咨询意见是“错误且虚假的”。

以色列对国际刑事法院检察官要求对以色列官员发出逮捕令的反应则更加严厉和极端,因为这是该实体的领导人第一次面临逮捕令的威胁。

这种反应已经上升到了威胁国际刑事法院及其首席检察官的地步。以色列实体的外交部长表示,他将与主要国家和世界各国的外交部长进行对话,直至他们反对这位首席检察官的决定并公开宣布:即使发布了这些命令,他们也不打算将之适用于以色列领导人。

没有人期望以色列实体能够遵守国际合法性规则,因为该实体最初就是在该框架之外建立、扩大、延展的。

该实体是基于二战战胜国的意愿而产生的,同年,这些国家制定了新的世界秩序规则,其目标是确保在和平时期实现其利益,而无需诉诸武力和战争。

因此,当初的想法是建立一个以保护利益为基础的国际法律体系——这种利益被包装上了正义、和平、人权等人类原则和价值观。在这样的法律体系下,实力最强大的国家成为了最高统帅,通过在安理会(这些国家在安理会内拥有一票否决权)限制执行国际司法机构决定的权力,而以符合自身利益的方式有选举性地实施这些规则。

美国共和党人林赛·格雷厄姆:国际法院必须下地狱

由此,以色列实体感到自身优于国际法律体系,并且在国际司法裁决面前拥有绝对豁免权。

因此,当它成为国际正义裁决的对象时,它就会反叛,因为它认为整个国际体系及其机构必须服务于它的利益,而它的利益事实上也是保护和支持它的主要国家的利益,因为它的存在连续性所代表的关键利益,是国际体系的所有规则和机构都必须为之服务的利益。

该实体无视国际司法裁决,这从理论上支持了法律学者关于国际法规则是否具有实际约束力的共同论点。

这是因为法治是一项普遍且具有约束力的规则,它无一例外地针对所有受其管辖的人,而且它具有约束力,因为它被附加了高于所有受管辖者意志的合法上级权威所施加的处罚,而在国际社会内却并不存在这样的权威,国际秩序只能基于少数国家的意志而作出最终决定,并在必要时通过作为国际执法机构的联合国安理会来动用武力以强制执行。

而在巴勒斯坦问题上,美国则准备在各级国际机构捍卫以色列实体,保护其免受任何追究,甚至否认其罪行,正如美国国家安全委员会发言人约翰·柯比所说的那样,“美国政府没有看到任何证据表明占领军在对加沙的侵略中违反了国际人道主义法规则”,尽管此次侵略造成的伤亡人数已经达到近40000人,而且其中大多数是平民。

就这样,国际法规则的命运以及国际司法的裁决从一开始就与大国的意愿及其捍卫自身利益的能力程度联系在一起,而这种能力主要是通过让法律工具、原则和价值观为自身服务来实现的。

即使是世界上最强大和最有影响力的国家,也最低限度地遵守了国际法规则,因此,以色列实体及其背后的美国对国际司法机构及其决定的无视证明,国际法律体系的有效性与利益的存在相关,而不是为了保护原则。当这一体系的机构与大国的利益发生冲突时,大国就会直接对其发出批评、威胁并损害其公信力,即使这套体系是由它们设计的、其规则也是由它们制定的。

美国总统拜登认为,国际刑事法院首席检察官要求对以色列官员发出逮捕令的决定令人愤慨

美国政界人士对国际法院最近裁决的强烈反应证实了这一点。

美国共和党参议员林赛·格雷厄姆宣称,“国际法院必须下地狱。早就该与这些同联合国有联系的所谓国际司法组织对抗了。它们对以色列的偏见是压倒性的。”

但格雷厄姆本人却支持国际刑事法院就乌克兰战争对俄罗斯总统普京发出逮捕令,他曾表示,“容忍和忘记普京的战争罪行将对二战结束以来基于法治的全球秩序造成不可逆转的损害。”

美国总统拜登也认为,国际刑事法院首席检察官要求对以色列官员发出逮捕令的决定“令人愤慨”。

在这样的背景下,美国参议院的12名议员签署了一份声明,并在其中明确威胁要对国际刑事法院及其检察官实施美国制裁,并称“你们针对以色列,我们就会针对你们”。

因此,由于对以色列实体的绝对支持,美国失去了公信力,并且破坏了其作为以正义、法治和人权原则为基础的自由世界领导者的形象,并且加速了国际司法体系的侵蚀和崩溃,因为人们越来越相信,该体系只不过是其所保护的利益的体现,而且其原则或义务总是能被操纵或规避,而不必担心任何处罚或后果。

国际刑事法院

观察家、政治分析家甚至国际法专家一致认为,巴勒斯坦问题是国际法律体系面临的最艰巨的挑战,以色列实体每一次违反国际法规则的行为,都构成了对该体系在维护全球和平与安全方面的可行性考验。

遗憾的是,国际司法体系迄今未能保护巴勒斯坦人民或保障其合法权利,在三百多天的时间内,该体系都未能制止以色列实体在加沙对巴勒斯坦人犯下现代史上最令人发指的罪行。

由于在国际司法体系中任何刑事政策的本质都缺乏威慑力,而且尽管以色列实体数十年来不断犯下罪行,却能够一再逍遥法外,现在,所有国际司法机构都确信这些行为构成犯罪反人类,从而使人们对现行国际体系在实现世界和平与正义目标方面的有效性的怀疑有所增加。

但现在最紧迫的问题是,国际司法体系的失败是否是由于其规则和机制的缺陷——这是可以恢复和改革的内容,或者是否必须承认国际社会只能按照权力的逻辑来运行——该逻辑规定要由最强者来制定规则,并选择这些规则适用的时间和对象,而当这个最强者垮台时,他所建立的体系也将随之垮台,正如历史教训所证明的那样,凡是想为自己或他人伸张正义的人,都必须努力成为最强者,或者至少在强者之桌上拥有一席之地。

来源 : 半岛电视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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