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于规则的国际秩序真的可行吗?

作者加塔拉写道,非西方世界越来越希望增强各大国际机构的实力,并削减它们充当西方霸权工具的作用

1919年召开的巴黎和会试图在第一次世界大战的废墟之上建立一个新的世界秩序,日本在会上提出了以下有关种族平等的条款,并将其写入了国际联盟的盟约当中:“各国平等是国际联盟的一项基本原则,各缔约方同意在各方面尽快给予该联盟成员国的所有外国人以平等、公正的待遇,无论在法律上还是在事实上均一视同仁,不得因他们的种族或国籍而区别对待。”

西方国家都震惊了。如果该条款被接受,当时的澳大利亚总理比利·休斯将对“白人澳大利亚”的未来感到羞愧。当时的英国外务大臣贝尔福勋爵宣称,虽然他觉得“人人生而平等”的观念非常有趣,但他并不相信这种观念。“你很难说一个中非人能与一个欧洲人拥有平等的地位。”

一个多世纪以后,在西方国家及其盟友接受给予较小国家同等待遇的前景问题上,又出现了类似的担忧。当国际刑事法院首席检察官卡里姆·汗,决定以与以色列对加沙的种族灭绝袭击相关的危害人类罪和战争罪,而对以色列总理内塔尼亚胡及其国防部长加兰特申请逮捕令之后,世界又掀起轩然大波,尤其是在美国和以色列。

对于许多肯尼亚人来说,这些抗议活动不禁让他们回想起肯尼亚及其他非洲国家政府在十年前的反应——当时的肯尼亚总统乌胡鲁·肯雅塔及其副手、现在的继任者威廉·鲁托,由于类似的指控而被带往国际刑事法院接受审判。两人被指控在2007年具有争议的总统选举后发生的暴力事件中共谋,迄今为止,二者仍然是唯一曾在海牙真正接受审判的在任国家领导人。

卡里姆·汗曾是鲁托辩护团队的首席律师,但这也无济于事,而除此之外,美国和以色列提出的许多论点都是当年肯雅塔和鲁托的论点的翻版。而现在,卡里姆·汗被指控持反犹太主义的观点,而他的前任则被指控为“种族狩猎”。针对卡里姆·汗无视互补性和粗暴对待当地司法程序的抗议,与肯尼亚政府在当年的类似抱怨相呼应——该政府声称肯尼亚法院拥有足够的资源来处理这些罪行。甚至连对法庭的玷污也被视为无关紧要的事实,从而再现了肯雅塔对它臭名昭著的描述——“一场令人痛苦的滑稽哑剧……衰落的帝国权力的玩具”。

最终,所有这些都被揭穿了。国际刑事法院所关注的指控,其中绝大多数都是由非洲国家自行提交的,这一事实削弱了这样一种说法,即国际刑事法院的大多数案件都是专门针对非洲国家的。有关互补性的论点不攻自破,因为当地从未发生过任何与这些罪行相关的案件——就像以色列可能发生的情况一样。这种震惊清楚地表明,国际刑事法院并非在这些问题上无关紧要。

但是,这里存在一个显著的差异。在过去,反人类罪的指控只针对非西方国家。事实上,正如人权律师、战争罪检察官里德·布罗迪告诉新闻网站“The Intercept”的那样,“国际刑事法院从未起诉过西方国有的官员”。卡里姆·汗本人也报告称,他被告知国际刑事法院是“为非洲以及像普京那样的暴徒而建立的”。

从历史上来看,美国及其盟国也自认为凌驾于国际法之上。在二战结束后,战争罪法庭只审判了轴心国(意大利、德国和日本)的罪行。还有人认为,同盟国也做过许多被指控为轴心国罪行的行为,但这不能构成一种辩护。

然而,针对以色列领导人的逮捕令可能会颠覆西方既定的、有罪不罚的制度。美国参议员林赛·格雷厄姆宣称:“如果他们对以色列这样做,那么我们就会是下一个。”随着非西方世界越来越希望增强各大国际机构的实力,并削减它们充当西方霸权工具的作用,这类担忧只会与日俱增。南非在国际法院指控以色列违反种族灭绝公约的案件,已经引发了尼加拉瓜对德国向种族隔离政权提供武器的法律挑战。

事实上,这些争斗不仅仅是涉及以色列及其对巴勒斯坦人犯下的罪行。他们所提出的最终问题在于,备受吹捧的、基于规则的国际秩序的概念是否真正可行?西方会在其创建的国际秩序面前自我检讨,还是会继续坚持其特殊地位?

本文仅表达作者个人观点,并不反映半岛电视台编辑立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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