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理由不对以色列实施制裁

来自南非的抵制、撤除、制裁运动成员、民间社会团体和工会组织举行了反对以色列的示威活动,以抗议一艘以色列船只于2021年5月21日在德班港的停靠 (法国媒体)

英国议会在上个月发起了一项请愿,呼吁对以色列政权实施制裁,禁止与以色列的一切贸易,尤其是武器出口活动。这份请愿书收到了超过38.6万个签名,迫使英国议会就该话题展开辩论。英国政府的回应是明确的——坚决反对向以色列实施制裁与抵制,理由在于两国之间的“密切关系”。

在爱尔兰,一项谴责以色列从“事实上吞并”巴勒斯坦领土的动议修正案,也使向以色列实施制裁的问题浮出水面。虽然这项修正案没有得到通过,但是实施制裁的问题却已成为该国需要解决的重要问题。

签署请愿书和提出修正案的动力,来自于公众对以色列政权升级暴力行动而产生的激烈反应,这些暴力行动在过去几个月内造成了巴勒斯坦人的大量伤亡,包括以色列政权近期对加沙地区的轰炸,造成了包括66名儿童在内的超过256名巴勒斯坦人丧生。

然而,有关制裁以色列的呼吁长期以来一直是巴勒斯坦抗争的重点。事实上,这也是“抵制、撤资、制裁”运动(BDS)的核心支柱。这项运动于2005年发起,呼吁人们向各国政府施压,要求其履行国际法规定的义务,并通过实施制裁来结束以色列的种族隔离行为。这些措施包括禁止与以色列的非法定居点进行商业往来、终止自由贸易协定、限制军事贸易,并暂停以色列在联合国各大机构、体育联合会、国际文化组织等国际论坛内的成员国资格。

国际制裁是国际联盟(League of Nations)在一个多世纪之前授权的行为,是阻止侵略和战争的一种方式。自那时以来,它们便被载入了国际法律制度,作为第三国惩罚违反国际法者的一种适当和有效的方式。

例如,包括武器禁运在内的制裁曾被用来对付南非的种族隔离政权,以帮助结束其种族主义统治。在2014年,当俄罗斯非法吞并乌克兰的克里米亚半岛之后,欧盟便对俄罗斯实施了制裁。

但同时,制裁也被用作一种实施集体惩罚的形式。例如在古巴革命推翻亲美政府的3年之后,美国便于1962年对古巴实施了全面贸易禁运,这项措施对古巴的经济和全体人民都造成了毁灭性的影响。

虽然制裁继续被滥用,但许多国家仍然认为,制裁是对抗违反国际法行为的合法工具。

正如欧盟外交事务高级代表博雷尔在近期向联合国安理会所指出的那样,“制裁是应对违反国际法行为的一个关键手段,可防止武器扩散,阻止武器流入战区,并打击侵犯人权的行为以及那些寻求破坏和平进程的人员。制裁的存在就是为了改变其政策或活动”。

根据博雷尔的逻辑,没有理由不对以色列政权实施制裁,以追究其多次违反国际法的责任。然而,被人权组织定性为“种族隔离”的以色列政权,虽然其目前正因对巴勒斯坦人犯下的战争罪行而接受国际刑事法院的调查,但却没有面临过这类的制裁。

事实上,需要注意的是,尽管迄今为止所有的以色列政府都在侵犯巴勒斯坦人的权利,但是西方国家却没有对这些违反国际法准则的人员采取制裁措施。不仅如此,以色列政权还继续与国际社会的大多数成员国享有充分的外交和贸易关系。

以色列继续充当欧洲电视网等媒体机构和包括“地平线2020”等欧盟研究项目的成员。同时,它还享有利润丰厚的军火交易和财政支持。美国是以色列最慷慨的支持者,迄今为止,美国已向以色列提供了价值约1460亿美元的军事和财政援助。欧洲国家也向以色列提供了军事支持,并在2013年至2017年期间向以色列提供了价值近7.77亿欧元(合9.27亿美元)的武器。

很明显,以色列政权并为成为它应该成为的公平国家。即使只是建议对以色列政权实施制裁,也会引发有关偏见和不公正的叫嚣。然而,正如国际法所概述的那样,实施制裁是对以色列不断破坏国际法行为的合理回应。未能利用制裁来对付以色列政权,将是对国际法律秩序和人权的深深嘲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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