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P27:谁将为气候“损失和损害”基金买单?

11月20日周日,联合国气候变化大会同意设立一个“损失和损害”基金,以协助那些遭受气候影响的较贫穷国家,并克服贡献世界大部分排放量的富裕国家数十年来的抵制。
在埃及度假城市沙姆沙伊赫举行的为期两周的联合国第二十七次缔约方大会(COP27)上,巴基斯坦气候变化部长谢丽·拉赫曼(Sherry Rehman)参与了发展中国家争取承诺的活动。她称赞道,这一具有里程碑意义的决定是“气候正义的预付款”。
但协议文本还遗留了2023年及以后需要制定的一些关键细节,其中包括谁将为该基金捐款以及谁将从中受益。
以下是您需要了解的有关该协议的信息:
什么是“损失和损害”?
在联合国气候谈判中,“损失和损害”是指因气候引发的极端天气或影响而产生的成本,如海平面上升。
目前为止,气候资金主要集中在减少二氧化碳排放以遏制全球变暖。而其中约三分之一用于一些帮助社区适应未来影响的项目。
“损失和损害”基金则不同,具体会涵盖各国无法避免或无法适应的一些损害成本。
但对于什么应算作气候变化造成的“损失和损害”,目前尚未达成一致意见。其中可能包括受损的基础设施和财产,以及更难估价的自然生态系统或文化资产等。
一份关于55个贫困国家的报告估计,在过去二十年中,这些国家与气候相关的损失总计高达5250亿美元,占其国内生产总值总值的20%。一些研究表明,到2030年,这一损失可能会达到每年5800亿美元。

谁付钱给谁?
过去,贫困国家和活动家认为,曾经排放大量温室气体造成大部分气候变化的富裕国家应为此付出代价。
而美国和欧盟曾因担心不断上升的债务而抵制这一论点,但在COP27大会期间又改变了立场。欧盟认为,中国是世界第二大经济体,虽然被联合国列为发展中国家,但也应为此付出代价。
一些政府则为“损失和损害”做出了相对较小但具有象征意义的资金承诺,包括丹麦、比利时、德国、苏格兰以及欧盟。中国尚未承诺支付任何费用。
一些现有的联合国和开发银行资金确实帮助了面临损失和破坏的国家,尽管未正式表明用于该目标。
还有待解决的是“哪些国家或灾害有资格获得补偿”的相关细节。
COP27协议内容是什么?
在埃及举行的联合国首脑会议上商定的基金将旨在帮助“特别容易”受到气候变化影响的发展中国家。而富裕国家选择的立场是,确保资金用于最紧急的情况,同时限制潜在接收者的数量。
该协议针对未来决策制定了路线图,并在2023年的联合国气候变化大会上提出决策建议,包括谁负责监督基金、资金将如何分配以及分配给谁等。
该协议呼吁,资金来源应包括各种现有来源,包括金融机构,而不仅仅依靠富裕国家来支付。
一些国家提议,其他现有基金也可以作为现金来源。尽管一些专家表示,长期拖延等问题使这些基金不适合处理“损失和损害”。
还要其他想法,包括联合国秘书长安东尼奥·古特雷斯呼吁对化石燃料公司征收暴利税以筹集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