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地中海紧张局势:各国海上边界的复杂性和重叠的地图

土耳其和希腊关于东地中海边界的争端是一个旧问题,该地区国家正在争抢天然气的开采权 (《经济学人》)

海上边界是东地中海国家,特别是土耳其和希腊之间的关系最复杂的问题之一。近几个月来,关于希腊和土耳其之间紧张局势升级,两国互相指控以及多方牵扯其中的新闻报道接连不断。

关注此事的读者一时可能难以绘制一份东地中海以及分隔希腊和土耳其的爱琴海海上边界的复杂地图。为了帮助理解,半岛电视台发布了一张由英国杂志《经济学人》在题为“土耳其与希腊的争端加剧东地中海紧张局势”的报告中制作的地图。

为了更好地理解这份地图,有必要了解一些基本术语:

专属经济区

根据1982年的国际协议《海洋法》,专属经济区是从一国领海基线延伸200海里(370公里)的海域范围,沿海国可以在这里行使某些权力,但不影响该地区的法律地位,因为专属经济区不受沿海国家主权的约束。

沿海国除了可以从该水域的自然资源中受益外,还可以建立人工岛和各类设施,但前提是要向其他国家宣布其项目,沿海国有权在该区域行使捕鱼、科学研究和保护生物资源的开发权。

大陆架

它是陆地在海洋内部的自然延伸,指邻接海岸但在领海以外的海底区域的海床和底土。沿海国对其大陆架拥有主权,可以开发大陆架的非生命自然资源,如石油,天然气和矿产。

1982年《海洋法》第76条规定:“沿海国的大陆架包括其领海以外依其陆地领土的全部自然延伸,扩展到大陆边外缘的海底区域的海床和底土,如果从测算领海宽度的基线量起到大陆边的外缘的距离不到200海里,则扩展到200海里的距离。”

如果沿海国的大陆边外缘延伸超过200海里,则大陆架不应超过从测算领海宽度的基线量起350海里(648公里)。

领海

1982年的《海洋法》规定, “每一国家有权确定其领海的宽度,直至从按照本公约确定的基线量起不超过12海里的界限为止。”

每个国家都有权对其领海行使主权,包括安排警务工作、定义海事船只必须遵循的海事章程以及组织该区域内的航行和贸易。

领海主权延伸到海床,国家有权开发领海海床中蕴藏的自然资源。 1982年的协议规定,国家对领海的主权包括“领海的上空以及其海床和底土”。

来源 : 英国媒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