叙利亚政权与反对派在日内瓦向宪法委员会递交提案

Published On 2019年11月28日
半岛电视台记者获得了叙利亚政权代表团与叙利亚反对派代表团所提交的提议草案,其内容是在日内瓦召开的叙利亚宪法委员会会议议程,据悉,该委员会会议由于两方在议程问题上存在的分歧而暂停。
叙利亚政权对议程的提案名为《关乎叙利亚人利益的国家原则》,其中包含以下要点:
*委员会组成各方呼吁谴责恐怖主义并打击恐怖主义。
*委员会组成各方呼吁谴责叙利亚的任何外部干涉,并要求所有外国部队撤出叙利亚,除了按照合法政府要求而来的部队,指俄罗斯和伊朗部队。
*委员会组成各方呼吁解除对叙利亚实施的经济和政治制裁,指西方对叙利亚政权所实施的制裁。
*各方呼吁将叙利亚军队管辖范围以外的所有武装分子定性为“恐怖分子”,指全部的反对派。
而叙利亚反对派的提案则名为《叙利亚宪法序言与基本原则》,其中包含以下要点:
*叙利亚作为拥有独立主权的国家的形式与身份。
*国家立法、行政与司法当局的性质及权限。
*组织国内生活的权利、自由,以及政治、社会和经济原则。
*叙利亚派别的12项基本原则,或被当作宪法辩论议程主要项目参考的基本原则。

叙利亚宪法委员会会谈于上个月开始,国际特使在叙利亚政权代表团与反对派代表团之间进行调解[路透社]
以下是叙利亚的12项基本原则,也是索契会议所通过的基本原则,而正是索契会议催生了建立叙利亚委员会的构想。
1.完全尊重并坚持叙利亚,即阿拉伯叙利亚共和国的主权、独立、领土完整与人民团结。在这个层面上,不得割让任何国家领土,叙利亚人民仍将根据《联合国宪章》和国际法的规定,通过一切合法手段来收复被占领的戈兰高地。
2.在平等的基础上,完全坚持叙利亚的国家主权及其内部事务不受干预的权利。叙利亚将根据《联合国宪章》及其宗旨与原则,在国际社会内充分发挥作用,包括作为阿拉伯世界的一部分所发挥的作用。
3.叙利亚的未来只能由叙利亚人民通过民主手段及投票箱来决定。根据叙利亚的国际义务和权利,叙利亚人民有权利选择其国家的政治、经济、社会制度,而不受到任何外界的压力或干预。
4.叙利亚,即阿拉伯叙利亚共和国,是基于政治多元化和公民平等(无论公民的宗教、性别与种族属性如何)的非宗派民主国家,充分尊重并保护法治、三权分立、司法独立的民主原则。全体公民尊重并维护叙利亚社会的文化多样性、维护公共自由,包括信仰自由。
上述所有内容都将基于透明、包容、接受问责和审判的前提,此外,还将采取有效措施打击犯罪、腐败和管理不善。
5.坚持国家统一与民族团结,实现社会和平及全面、均衡的发展,保障地方行政上的公平代表权。
6.坚持国家的持续性发展并改善其他公共事业的表现,并在必要时进行改革,包括根据善政和性别平等的最高标准,保护国内基础设施、公民的财产权,并向所有公民无歧视地提供服务。
在与公权力机构的关系方面,公民拥有长效机制来确保其充分遵守法治、尊重人权以及公共、私有财产的财产权。
7.打造一支强大、统一的军队,使之根据《宪法》和最高标准行使职责。
这支军队的职能是保护本国边境及本国居民不受外部威胁及恐怖主义侵害。此外,还要建立安全和情报机构以维护国家安全,相关机构将根据《宪法》和法律运作,充分遵守法治,并尊重人权。
8.坚决拒绝一切形式的恐怖主义,对极端主义和宗派主义零容忍并坚决实施打击,从根本上治理这类思想扩散的原因。
9.保护人权与公共自由,特别是在危机时刻,包括确保所有公民享有平等的权利与机会,不因其种族、宗教、性别、文化身份、语言或任何其他因素而受到歧视。
创建保障这些权利的有效机制,充分考虑妇女的政治权利与权利、机会平等,包括采取确保女性参与机构和决策层面的有效措施,通过制度保障女性的参与比例不低于30%。
10.叙利亚为其社会与国家身份感到自豪,为其历史文化多样性感到自豪,为全体宗教、文明与传统为叙利亚带来的贡献和价值感到自豪,要求所有社会组成元素之间实现和平共存,共同保护叙利亚人民的文化遗产及其文化多样性。
11.消除贫困,向老年人及其他弱势群体(包括残疾人、孤儿与战争受害者)提供支持,这种支持包括保障所有流离失所者及难民的安全与住房,并保障他们安全、自愿返回家园的权利。
12.根据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关于蓄意破坏文化遗产问题的宣言》等有关环境保护的条约,为子孙后代维护并保护国家遗产及其自然环境。
来源 : 半岛电视台